一、2015年全市财政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好中求快”工作总基调,围绕“五大发展战略”和建设“美丽广元,幸福家园”总体部署,始终保持专注发展定力,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应对财政工作新挑战,认真践行“三严三实”新要求,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基础保障。
(一)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全力助推经济稳定增长。强化财政资金争取。准确把握国家和省财政政策投向和重点支出安排,会同相关部门积极争取资金,全年共争取到位上级各类资金148.8亿元。积极争取债券资金,减轻财政偿债压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全年争取到位置换债券资金52.18亿元,用于偿还2015年到期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本金,新增债券资金11.01亿元,重点用于保障公路、铁路、重大水利、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道路等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支持工业经济发展。围绕“工业强市”战略,出台支持工业发展相关财政政策,设立规模为1亿元的工业发展引导基金,支持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快速发展,扎实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支持工业企业应急转贷,为海天实业、元泰达泡沫铝、顺达木业等企业转贷资金2900万元,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市级财政安排资金1673万元,妥善解决好企业退休教师应享受的待遇缺口、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保挂账和市公交公司、原市纺织厂、市属商贸企业等国有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等,有效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国企发展。壮大中小微企业。转变财政资金扶持方式,由直接补助变为向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补助,向市广信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入资本金2000万元、煤矿企业担保风险金1000万元,有效帮助中小微企业缓解融资压力。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5项、暂停征收7项,对小微企业免征42项,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稳步推进“营改增”,全年实现增值税1.2亿元,实现减税0.1亿元,切实减轻企业税负。助推现代服务业发展。整合各类资金1750万元,支持重点物流项目、内外贸易、外资外经等发展,万达广场、国贸广场等正式投入使用,消费需求不断扩大。对有突破的物流快递企业和农村网络平台、县域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等实施补助政策,鼓励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做大做强。落实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500万元,建成剑门关国家5A级旅游景区,保障剑门蜀道三国文化旅游节、航线城市营销和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市等工作顺利进行,加快推进“智慧旅游”建设。推动金融业发展。切实加强与金融、担保机构合作,努力争取上级金融扶持资金,市本级到位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定向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农村支付结算环境建设补助等0.8亿元。认真落实好今年省政府出台的5-10月个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财政给予金融机构6%的补助政策,全年财政补助1100万元(省、市县各承担50%)。深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注入经济社会发展,有效破解发展资金瓶颈,全市成功签约交通、市政基础设施、水务环保、旅游康养等方面PPP项目10个、总投资177.2亿元,集中推介项目52个、总投资553.9亿元。有力的财政投入保障了经济稳定增长,经济的稳定增长促进了财政的稳健运行,全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40亿元,完成40.8亿元、同比增长16.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208.2亿元、同比增长8.3%,财政收支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建设城市,聚焦“三农”,扎实推动城乡统筹发展。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围绕市列108个重大项目,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天然气净化厂、兴能新材料等项目全面投产,兰渝铁路广元段、绕城高速等重大项目总体建成,081产业新城、西成高铁等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加快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投入资金12.8亿元扎实推动国省干线、广元港、农村公路、汽车客运站及渡改桥等建设,着力完善交通等基础设施。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围绕“统筹发展”战略,持续推进山区特色新型城镇化,争取到位小城镇建设资金5000万元,引导民间投资3722万元,大力推进镇区道路、地下管网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全市新增建成区面积8平方公里,城镇化率提高1.5个百分点。加大农业投入力度。农林水事务支出27.1亿元,持续推动发展壮大“3+5”特色农业产业,扎实做好利州区涉农资金整合打捆下达试点各项工作,推进红心猕猴桃、茶叶、蔬菜、土鸡等特色种养殖业发展,新建现代农业园区7个,建设幸福美丽新村200个,扶持产业化项目2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产业化龙头企业23个,建设高标准农田10.5万亩。财政支农资金股权量化和扶贫小额信贷做法得到省委肯定,先进经验在全省进行推广。扎实推进扶贫解困。围绕市委六届十次全会部署,加大扶贫攻坚财政投入,落实扶贫专项资金4.4亿元,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切实解决实际困难。突出精准扶贫脱贫,改革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方式,将扶贫资金使用权全部下放到县区,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探索开展资产收益扶贫、投资收益扶贫、理财收益扶贫新模式,努力拓宽贫困户增收渠道。全年减少农村贫困人口6.4万人。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全市通过“一卡通”发放粮食直补、种粮补贴、退耕还林等财政惠农补贴6.5亿元,兑现政策性农业保险补助资金1.3亿元,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到位。推动农村公益事业发展,投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1亿元,实施项目541个,切实改善农村面貌。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围绕“生态立市”战略,投入资金1.4亿元加快推进节能减排、发展节能项目、淘汰落后产能、建设低碳产业园区,持续推进“气化广元”和新能源开发利用,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功能修复,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5%,市城区空气优良天数达95%以上。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农田水利建设和计划实施的水库除险、中小河流治理、安全饮水和小农水重点建设项目资金配套任务。投入2500万元及时处理甘肃陇南锑泄漏事件造成的嘉陵江流域饮水安全问题,全面启动应急水源供水保障工作,确保全市人民饮水安全。
(三)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按照“保基本,守底线”的思路,切实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始终把十项民生工程作为民生重点,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6.8%。全力办成30件省市重点民生大事,着力解决好一批民生难题。突出教育优先发展。教育支出33.7亿元。加快学前教育发展,落实公用经费不低于100元/人•年政策,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问题。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受助学生21.8万多人。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提升教育质量。对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免学费和提供助学金政策,受益学生3.5万人。提升社会保障能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7亿元。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2014年新增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0.3亿元,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退役军人等各项补贴政策和创业扶持政策,支持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等建设,城镇新增就业3.6万人。深化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实施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900元/人•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达到1634元/人•年。做好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事业,城市低保对象补助4680元/人•年、农村低保对象2280元/人•年,共计发放低保补助5.4亿元,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不断提升。落实养老服务、孤儿、优抚对象抚恤、退役士兵安置、残疾人护理等财政补贴政策,补贴资金2.7亿元,帮助弱势群体解决生活困难。强化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0.1亿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114.9万人,医疗保险补助标准达到380元,农村居民新农合参合率99.2%、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76.8%,大病统筹实现全覆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全面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助资金0.3亿元。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提高到40元/人•年,村卫生室补助增加到3000元/个•年。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现全覆盖,妇幼保健惠及千家万户。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住房保障支出8.7亿元。保障性住房及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开工建设1.1万套,农村危房改造竣工1393户。市本级落实征地拆迁补偿资金4.5亿元,有力维护了拆迁对象切身利益。促进文体事业繁荣发展。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1亿元。围绕“文旅兴市”战略,大力支持文化艺术品创作,保障基本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供给,推动农村乡镇文化事业发展,支持免费开放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公共文化场所,加快推进第十三届省运会场馆、赛场等设施建设。
(四)深化改革,强化管理,不断增强科学理财能力。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完整编制“四本预算”并报经市人大审议通过,切实提高预算完整性。建立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应统筹使用的资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机制,将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11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此项改革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6亿元。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将超收收入、财政结余等纳入稳定调节基金统筹使用。盘活财政存量,制定存量资金挤出办法,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始终坚持“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理念,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全年完成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项目230个,评价资金14.9亿元。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以制度约束公务活动,全年市本级“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3.4%。推进国库管理改革。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和账户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面达到100%。加大公务卡改革力度,努力实现签约、办卡、刷卡三个100%,全市各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金额2亿元,同比增长21.4%。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充分发挥动态监控的警示、威慑、纠偏和规范作用,全年市本级动态监控系统预警2277笔,预警资金1.1亿元。强化政府采购监管。通过电子化、网络化手段对政府采购进行管理,创新实施网上竞价新模式,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全市政府采购节约资金1亿元,节约率为14.3%。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政府预决算和所有部门预决算均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细化公开到具体项目,“三公”经费实现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提升乡镇财政服务能力。健全乡镇财政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合理确定乡镇基本财力保障范围和标准,切实保障了乡镇政权和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组织开展乡镇财政管理工作专题培训,提升乡镇财政干部综合素质,评选表彰全市“十佳”乡镇财政所和“十佳”乡镇财政干部。加强财政监督检查。扎实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五项经费”、会计监督、财政内部监督、小金库及滥发钱物等专项检查,彻查违纪违规问题,维护财政资金安全。全年共开展专项检查9次,检查单位296家,查处各类违反财经纪律资金2490万元。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加强债务信息监控,规范地方政府举债担保行为。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定全年偿债计划,确保还债资金专款专用。严格实施限额控制,动态实行风险预警。
(五)夯实基础,改进作风,着力提升财政服务水平。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局党员干部围绕“忠诚干净担当”主题,强化专题教育学习,对照“三严三实”标准和南充拉票贿选案反面典型,认真查摆不严不实问题,梳理问题清单,深刻剖析原因,突出问题导向,坚持边查边改,通过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和积极参与,整个教育活动进展有序、扎实深入,做到了教育活动与财政工作“两手抓、两不误”,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明显成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带头厉行勤俭节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一岗双责”职责,健全完善班子成员和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述责述廉、社会评价、廉政谈话和约谈等有效机制。深入开展财政纪检监察队伍“三项建设”、“三转”和“创铸树”工作,努力推动监督与权力运行同步同轨同向。公开局机关纪律作风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一年来,局机关没有出现一例违纪违规的人和事,机关作风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坚决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干部职工理想信念教育。建立完善党组成员党建工作责任制,实行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通报制度。认真开展好党内组织生活,创新活动载体,弘扬民主团结精神。抓好党员“双报到”和“党员义工日”活动,全年帮扶社区困难群众13户,开展环境整治等130余次。抓好对口帮扶旺苍县万山乡星光村工作,党员干部“一帮一”、“多帮一”,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好最急最盼的上学就医、人畜饮水、农村道路和产业发展等问题,目前已争取到位项目资金100万元,完成道路硬化3.8公里。加强财政队伍建设。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人用人,调配任用干部23人,协助组织补充调整副县级领导1人、副调研员1人,新选调人员10人,开启从直属事业单位到局机关的人员流通渠道,盘活全局人才资源,大大激发了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组织干部职工赴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大学等开展专业培训教育,有效提升财政队伍综合素质,为更好地服务财政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切实整顿少数干部存在的“庸懒散浮拖”现象,对消极应付、不作为、乱作为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严惩不怠,不断提高干部工作实效。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贴近实际,心系群众,确保工作举措符合民心民意。提高机关服务质量,抓好文件上传下达,做好维稳处突工作,及时办理来信来访、建议提案和领导交办任务,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件,政协委员提案12件,满意率均达到100%。全年局机关共荣获全省财政绩效评价工作优秀单位、机关行政效能考评优秀单位等市级以上表扬和奖励35项,并被评为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受到人社部和财政部表彰。
今年以来,全市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不足。一是经济发展新常态给财政增收带来巨大挑战,财源基础十分薄弱,重点税源支撑不力,加之稳增长政策措施和“十三五”规划实施需要有效财力保障,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极为突出。二是财政资金监管存在不足,部门单位重资金使用、轻绩效管理的问题时有发生,相关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源头防腐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财政改革任务繁重,预算管理体制还需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划分事权财权、提升资金绩效等改革还需进一步加快,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还需进一步创新。
二、2016年全市财政工作重点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发展任务艰巨繁重的一年,是实现“脱贫奔康”至关重要的一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以及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加快发展”总要求,全面落实“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实施“五大发展战略”,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改进财政支持发展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助推经济稳定增长,坚持保障改善民生,大力支持脱贫解困,全面深化管理改革,不遗余力为加快建设“美丽广元,幸福家园”提供坚实有力的财力保障。
(一)强化收支与涵养税源并举,保持财政平稳运行。一是强化财政征收管理。认真分析经济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上级出台的各项新政策,依托上年收入情况,切实打好收入算盘,抓紧抓早细化分解各级目标任务,强化局领导对口联系县区财政工作措施,确保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加强与国、地税部门的协调衔接,充分运用经济税收公共信息平台,切实抓好重点税源、零星税源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及时入库。坚决做好罚没收入、基金收入、土地出让和国有企业上缴利润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保持各项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二是强化财源培植壮大。用好用活财政政策,发挥财政杠杆效用,引导企业资本、民间资本和社会投资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培育壮大基础财源。严格落实财税优惠政策,通过收费减免、结构性减税等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发展动力,努力培育新的增长点。三是强化支出结构优化。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债券资金和财政政策等支持,努力盘活财政存量,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使用财力助推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加快支出预算执行,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严控行政运转支出,坚持厉行勤俭节约,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二)加强引导与完善政策并用,促进经济加快发展。一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继续实施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积极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推进消费税改革,支持企业发展壮大。坚持把稳投资作为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保持适度政府投资规模,优化投资结构,积极支持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民生项目建设。二是着力助推经济发展。加大产业发展投入,持续推进“5+2+1”工业产业发展,助推园区升级、产业做大、企业做强和产品做优。推动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努力构建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逐步提高综合竞争力。支持城乡统筹发展,加大“三农”投入,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创新农业投融资机制,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园区、高标准农田和幸福美丽新村等建设。继续深入推进财政支农资金股权量化工作,努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增加农民资产性收入。助力生态经济发展和改善生态环境,努力构建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生态文明广元。大力支持招商引资,深化对外开放合作,提升对外合作水平。三是转变财政支持方式。建立健全财政稳定投入长效机制,在保障财政扶持力度的基础上,发散思维,创新举措,改变财政支持方式,促进经济发展。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融资担保等新方式,努力破解经济发展资金瓶颈难题,重点在市政公用、交通、水利、环境保护、教育、养老等公共领域选择项目实施PPP模式。创新资金引导方式,运用市场化的手段开展产业投资基金运作,引导社会资金加大产业投入。充分发挥县区对产业发展的载体作用,完善市对县区财政体制,增强县区财力,调动县区加快发展的积极性。
(三)强化保障与扶贫攻坚并重,切实为民解困排忧。一是加大专项扶贫投入。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制定的“1+4+4”财政扶贫方案,切实整合交通、卫生、水利、农业、林业、卫生、民政、广播电视等行业资金,着力解决好贫困地区卫生医疗、安全饮水、安居工程等生活难题,不断完善交通道路、农田水利灌溉等基础设施,努力完成财政扶贫攻坚任务。二是探索扶贫贴息方式。努力拓展财政扶贫贴息范围和对象,深入推进投资收益扶贫、扶贫移民搬迁贷款试点工作,全力推进扶贫开发贷款,规范扶贫发展周转金使用,探索建立、规范使用扶贫贷款分险基金,推进扶贫贷款分险工作,支持金融资金投向扶贫攻坚。三是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加强财政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政策打折走样,效力递减,群众不满意、有意见等情况发生。加强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督,严肃财经纪律,严厉惩处骗取、侵占、挪用扶贫资金等行为,确保扶贫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用。
(四)关注民生与保障重点并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一是优先保障改善民生。坚持优先保障人员经费和行政运转支出,充分考虑政策性因素,提前做好增支测算,算足算够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完善工资制度、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水平提标、乡镇工作补贴、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等一系列新增支出,坚决不留硬缺口。按照“可持续、保基本”的原则,围绕十项民生工程和省市确定的年度民生大事等工作部署,足额安排落实本级应负担资金,继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确保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比重在65%以上。二是支持社会事业发展。继续将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予以保障,全面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提高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水平,建立公办高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加快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落实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各项财政政策,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三是提升社会保障能力。继续加大创业就业资金投入,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做好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就业工作。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继续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确保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推进市县公立医院改革,健全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统筹监管。做好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继续增加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资金,适时调整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政策。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五)深化改革与规范管理并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认真编制“四本”预算与基本建设预算,细化预算编制科目,加大“四本”预算统筹力度,不断提高预算的完整性和约束力。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进一步理清市县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切实提高县区财政自主发展能力。二是强化财政基础管理。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清理改革“死角”,特别是在单位新增、合并、拆分等关键环节上下功夫,确保集中支付全覆盖。推动预算单位会计核算管理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全面实行网上竞价采购和商场直购,着力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巩固信息公开成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继续扩大部门预算公开范围,明确公开主体、时间和网站。细化公开“三公”经费,逐步推进专项转移支付和财政政策及时公开。三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始终坚持依法理财,围绕新《预算法》等财经法律法规,切实加大普法、学法、用法力度,规范财政权力运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选取部分具有代表性的项目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前置工作,通过前期细化绩效目标,中期强化绩效跟踪,后期重点实施绩效评价,做到全过程绩效监管。加强资金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社会关注度较高、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等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加大项目投资评审力度,确保资金管理公开透明。
(六)改进作风与提升效能并力,规范财政内部管理。进一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上下联动深入整改各项问题,强化机关绩效考核等制度约束,努力在“转变作风、提高效率、优化服务、推动工作”上取得实效。持续深入抓好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两个意见”、“两个责任”,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纪律,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守住道德防线、纪律底线、法律红线,对腐败问题坚持“零容忍”、严惩处。加强权力制约和风险防控,对政策制定、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监督等方面,通过流程再造,建立起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内控机制,确保财政、财务干部廉洁和财政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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