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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3批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省级)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7-17 来源:市财政局 分享: 【字体: 打印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3批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省级)预算的通知》(川财资环〔2023〕23号)精神,报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2023年第3批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省级)预算及绩效目标如下(详见附件),专项用于支持你地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等工作。政府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列“23003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部门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列“2240601-地质灾害防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资环〔2019〕64号)有关规定,强化项目组织实施,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履行资金监督管理职责,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安全有效。

二、将绩效目标及指标细化落实到具体实施项目上,报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备案。做好绩效监控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预算执行结束后,应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各县区(含经开区)形成自评报告,在规定时间报市财政局和市自然资源局。


附件:1、2023年第3批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3年第3批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项目任务

下限指标

3、2023年第3批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项目明细表

4、2023年第3批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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