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3〕75号)精神,现下达你区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如数(详见附件1)。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农林水支出”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要按照《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川财农〔2023〕24号)规定,抓紧做好白蚁等害堤动物灾损整治等相关工作,管好用好资金,加快项目建设,加快资金支付,提高使用效益。
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根据绩效管理规定,请你区填报《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附件2),并于2023年8月15日前汇总报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备案。绩效目标填报要与白蚁等害堤动物灾损整治等相关工作对应,与投入金额相匹配,清晰反映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的使用效果。预算执行中,请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分配表
2.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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