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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财政局机关档案库房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装置项目采购邀请

发布时间: 2023-12-18 来源:市财政局 分享: 【字体: 打印

我局拟对“广元市财政局局机关档案库房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装置项目”公开采购,以询价方式进行以下项目的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1.项目:广元市财政局局机关档案库房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装置项目。

2.采购人:广元市财政局。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65000.00元,超过预算为无效报价。

三、采购项目简介

广元市财政局局机关档案库房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装置项目主要为进一步加强档案库房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财政档案需要,择优选择供应商。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比选邀请在广元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参加比选的申请人应符合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需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及企业质量认证体系、企业信用等级证书;

六、需提供资料要求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合法代表,提供法人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询价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询价文件自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0日8: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到广元市财政局办公楼310室(地址: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60号)现场获取。

供应商获取询价文件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8:30-10: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60号市财政局大楼三楼小会议室,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询价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22日10:00(北京时间)。

十、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60号   邮  编: 628400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39-3261638

监督电话:0839-3233462



广元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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