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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5-09 来源:财政局资环科 分享: 【字体: 打印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川财资环〔202416号)精神,现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预算(第一批)如数(详见附表),主要用于国土绿化(退耕还林还草补助、上一轮政策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抚育)等支出方向。收入请分别列入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分别列入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04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21302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的相关项级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中,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生态护林员补助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且保持不变。

二、天然林保护支出中除生态护林员补助外的资金为预下达资金,待全国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正式印发后,再进行清算。

、请各财政部门按规定加快资金拨付和兑付,确保资金及时到位,推动相关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四、请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强化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请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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