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川财资环〔2024〕16号)精神,经报市政府签批,现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预算(第一批)如数(详见附表),主要用于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建设、天然林保护支出方向。收入请分别列入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分别列入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04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21302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的相关项级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天然林保护支出中除生态护林员补助外的资金为预下达资金,待全国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正式印发后,再进行清算。
二、请县(区)财政部门按规定加快资金拨付和兑付,确保资金及时到位,推动相关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三、请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挪用。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请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预算表
2.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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