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川财资环〔2024〕16号)精神,经报市政府签批,现下达你县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预算(第一批)1803万元(详见附表),主要用于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支出方向。收入请分别列入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分别列入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0406自然保护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县财政局要按规定加快资金拨付和兑付,确保资金及时到位,推动相关工作任务按期完成。在组织预算执行中,请对照下达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高质量完成。请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挪用。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请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预算表
2. 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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