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智和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你公司不服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于2024年11月14日就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电脑等采购项目(采购包1)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11月27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11月28日收到。经审查,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未经依法质疑,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投诉人提起的投诉,并将《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广财采〔2024〕60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按照你公司《投诉书》中载明的联系人、地址和电话邮寄给你公司。
本机关此前采用邮寄方式向你公司送达决定书,但邮寄因拒收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决定书,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机关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果你公司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元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60号
联系人员: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839-3273732
广元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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