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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2-11 来源:财政局科教文科 分享: 【字体: 打印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利州区、广元经开区财政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4〕117)文件现将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下达你们(详见附件),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3〕276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教〔2020〕97号)规定,结合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确保专款专用。

二、专项资金总体绩效目标是促进地方科研基础条件改善,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提升科技创新引领带动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具体项目绩效目标已在任务合同书中明确,相关地区和部门(单位)要督促项目单位瞄准绩效目标实施项目,并组织对项目的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涉及政府采购事项,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

四、该资金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6”相关功能分类科目。


附件: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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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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