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川财教〔2012〕373号文精神,我市以广财教〔2013〕51号通知正式下达了2013年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具体表列于后)。
通知要求各县区按照川府电发〔2008〕144号精神,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确保应承担的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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