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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设备家具配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19-11-07 来源:资产管理科 分享: 【字体: 打印

一、出台背景、目的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18〕108号)文件精神,针对市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涉及部门和单位资产调剂及当前财政实际,为加强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切实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制定了进一步做好设备、家具配置管理工作通知。

二、结构篇章及主要内容

(一)结构篇章。《通知》主要由切实履行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涉改部门设备、家具调剂划转、探索建立共享共用和资产调剂机制三部分构成。服务对象市级行政事业单位。

(二)主要内容

市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本部门国有资产的主体管理职责,把资产管理放在与资金管理同等重要位置,建立健全内部管控机制。

1.精细实物管理。

2.严格控制配置。

3.规范资产处置。

4.涉改部门设备、家具调剂划转,资产整体划转,部分资产划转。

5.探索建立共享共用和资产调剂机制,积极参与市级机关公物仓共建共享,循环利用,统筹调剂余缺,避免闲置浪费。

三、解释部门和咨询电话

广元市财政局               0839-3265379

广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0839-326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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