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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放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2.78亿元

发布时间: 2013-04-17 来源:经济建设科 分享: 【字体: 打印

    我市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资金(以下简称粮补资金)发放工作已于315全面完成,全市受益农户达64.03万户,补贴面积408.31万亩,补贴资金总额27829.11万元。

为了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今年的粮补资金发放工作,各级财政部门高度重视,与农业、金融等部门形成合力,加班加点,确保了粮补资金安全、透明、及时发放到受益农民手中。一是创新机制,提前部署。为加强我市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市财政局于2012年下半年专门召开了全市经建工作会议,并出台了《广元市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建立了科学、规范、可量化的考核指标体系,有效调动了县区财政部门工作积极性,通过早计划、早启动,确保了粮补政策及时准确执行到位。二是减少环节,县级直发。通过《广元市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激励县级直发,青川、苍溪等县区率先通过县级金融机构直接将粮补资金打入农户“一折通”,有效减少了资金兑付中间环节,切实避免了粮补资金被挤占、挪用,加快了粮补资金兑付进度,比上级规定时间提前一天发放到户。三是加强监督,管查结合。落实乡镇公示粮补资金责任制,完善了乡(镇)、村、社(组)三级公示制度,确保资金分配公开透明,同时市财政局定期不定期组织对补贴资金进行专项检查,确保专款专用,防止截留、挪用和克扣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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