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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财政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分工

发布时间: 2023-12-27 来源:市财政局 分享: 【字体: 打印

根据广元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广环委2023〕15号)要求,结合《广元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中涉及职能职责的事项和广环委办2023〕15号有关要求,内职责分工事项清单如下。

一、坚持资金投入同攻坚任务相匹配,负责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制定、执行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财税政策(责任科室:预算科、税政、各相关支出)。

二、负责完善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等生态功能重要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责任科室:预算科、资环)。

三、争取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向我倾斜。(责任科室:资环科)

四、落实国家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督促采购人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责任科室:政府采购)。

五、将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责任科室资环科、预算科、各相关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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