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川财教〔2012〕407号精神,并经相关报批程序,我局以广财教〔2013〕27号文下达2013年中职教育免学费财政补助资金4953.1万元,其中:市本级4283.88万元,利州区173.28万元、元坝区138.13万元、朝天区84.4万元。
本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属预拨性质,省财政厅将在2013年适当时候,根据2013春季学期和2013年秋季学期的实际学生人数对上述补助资金进行结算,多退少补。目前资金已全部下达到市本级和各县区。
根据政策规定,我市中职学校学生免学费享受面达100%,公办中职学校一、二、三年级学生全部享受;民办中职学校一、二年级学生全部享受。
广元市财政局教科文科
2013年4月15号
单位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60号 联系电话:0839-3263273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5 蜀ICP备19004106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