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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运行良好

发布时间: 2012-08-14 来源:苍溪县财政局 分享: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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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苍溪县按照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新农合门诊统筹和一般诊疗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245号)文件精神,坚持“以收定支、保障适度、总额控制、合理定点、兼顾乡村、统一管理”的原则,强化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最大限度让老百姓受益。一是在资金管理上,采取“县级统筹、乡镇管理、总额控制、按月预算、分季结算、超支不补、结余结转下年统筹安排”的考核办法,加强对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使用的监管,提高基金使用效益。二是根据乡村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服务人次等综合因素,结合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和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将村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责任下放到乡镇卫生院,确定乡镇月控制标准及乡、村医疗机构分配比例。三是全县新农合门诊统筹和一般诊疗费补偿政策运行良好,今年16月先后拨付基层医疗机构门诊统筹补偿资金104.5万元、一般诊疗费补偿资金485.5万元。四是为深入推进医改顺利实施,苍溪县以“方便群众,简化程序”为原则,建立参保居民就医报销补偿及时结报制度,县财政预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农合补偿周转金52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垫付对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补偿结算资金,确保基层医疗机构及时为患者报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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