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4月30日,省财政厅今年共下达我市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1075.61万元(不含扩权县)。其中对渔业的补贴资金38.6万元;对林业的补贴资金99万元;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资金325.39万元;对城市公交的补贴资金327.56万元;对出租车的补贴资金204.86万元。市财政收到此项资金后,及时下达到相关县区和市级部门,并要求严格按照分行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办法(川财建【2010】15、16、17号)、广府办函【2011】92号文件要求以及参照川财建【2009】29号文件规定,及时足额将补贴资金核算到受益对象并兑付到位,确保了该项工作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