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财政资金投入到位,城镇安居工程得保障。2022-2025年,中央、省、县三级财政共投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06亿元。支持改建、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739套、城市棚户区改造541套、发放租赁补贴301户、完成23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受益群众达1291户,有效提升了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是及时下达拨付资金,保障项目建设进度。积极落实财政保障职能,中央、省级补助资金指标下达后7个工作日内将指标分解下具体项目主管单位,确保项目有序衔接,最大限度发挥了财政资金效用,加快推动项目落地见效。
三是监管机制健全,资金使用提质效。建立健全全流程资金监管机制,每年定期开展绩效评价,资金全部通过一体化平台拨付,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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