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财罚〔2025〕2号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广元市胜成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地(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盘龙镇太阳村川北国际汽车城起原二手车交易市场2号楼1楼203号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广元市胜成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更新公务用车(应急保障车)(N5108012025000153)存在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参照《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川财规〔2023〕12号)“政府采购类,序号14、适用条件第一项、裁量阶次第一项”、《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的通知》(财法〔2013〕1号)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责令广元市胜成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广元市胜成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1850.00元。
广元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24日
单位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60号 联系电话:0839-3263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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