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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广元市林业局 广元市以工代赈事务中心 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 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1-13 来源:财政局农业农村科 分享: 【字体: 打印

各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局,市国有林场,广元市朝天区以工代赈事务中心: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5〕88)精神,现提前下达你区(单位)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如数详见附件。该项指标收入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目;支出列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科目。上述指标待202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资金管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渡期后常态化帮扶有关决策部署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待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具体调整优化方案确定后资金管理使用按照新修订的管理办法等要求执行。

二、突出支持重点。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和欠发达地区开发式帮扶。各区要建立健全项目库夯实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三、及时分解下达。请结合省级预算下达情况做好预算编制、分解下达等工作在收到此指标发文30日内完成下达预算的完整流程。

四、加强执行监督。本次下达的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纳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保持追踪标识不变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又包含市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各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表

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广元市林业局             广元市以工代赈事务中心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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