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州区、昭化区、朝天区、旺苍县、剑阁县财政局,市水利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6〕38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县(区、单位)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如数(详见附件1)。收入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3水利”相关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安排资金。根据任务清单(详见附件2)和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统筹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确保完成任务清单上各项任务;在完成任务目标的前提下,可在各支出方向间调剂使用资金。
二、加强绩效管理。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同步下达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详见附件3),请做好绩效目标细化完善,调整后的绩效目标于2026年7月15日前报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备案。绩效目标将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实行常态监督。水利发展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督,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1.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分配表
2.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任务清单
3.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广元市财政局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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