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9日至28日,市委委第一联动巡察组对我局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专项巡察,反馈我局5类13个问题,局党组坚决扛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以强烈的政治担当,采取清单+台账管理模式,逐类逐项压责限时整改,切实做到巡视整改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政府采购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针对“国务院要求2017年6月底前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目前除市本级和旺苍县外,其余6个县区均未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问题,通过制定专项方案、组建技术专班具体指导、严格责任追究等方式,督促各县区完成了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平台建设,并已投入使用。针对“‘政采贷’政策功能发挥不好,2018年11月财政厅出台‘政采贷’政策,广元市直至2020年9月才开始宣传该政策,截至2020年末仅发放贷款39笔共5882.5万元,受益面较窄”问题,我们通过强化宣传、优化结构政策、加强日常监管等方式,不断扩大“政采贷”受益面。自我市开展“政采贷”工作以来,累计发放支持中小企业“政采贷”资金65笔,共计9419.97万元,目前我市的工、农、中、建、农商、贵商等7家银行均在开展“政采贷”业务。针对“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评价排名全省第15位”问题,通过加强培训学习、精简办事流程、严格网上公开等措施,2020年底,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领域指标评价得分84.52分,排名全省第7位,进入全省优秀序列。针对“市本级(含经开区)以PPP项目名义实施的全部由政府付费的8个项目总投资58.6亿元,未来5年政府将付费39.02亿元,加重财政支出负担”问题,通过审计跟踪、绩效付费、严格清退等措施,2021年2月及时清退不符要求的081市政基础设施配套ppp项目,预计平均每年减少财政支出责任1.83亿元,同时认真落实PPP项目支出责任预警机制,财政支出责任占比超过7%进行风险预警提示,超过5%坚决不新上政府付费项目,防止政府支出责任过多过重加大财政支出压力。
二、政府采购工作中履职尽责方面。针对“2017年以来,市本级受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事实成立12件,其中涉及违法编制采购文件的投诉事项3件,影响政府采购公平公正”问题,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培训指导、严格初审复审等措施,有效杜绝了违法编制采购文件现象。针对“2017年以来市本级有26个项目信息公开未达法定要求”问题,通过压实整改责任、建立月通报机制、强化代理机构业务能力培训等措施,2021年2月初已全部落实整改到位。针对“我局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发布逾期、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国产密码算法升级采购合同公告发布逾期、机关后勤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发布逾期”问题,通过加强法律法规学习、谈话提醒、健全内控制度等方式,立行立改,2020年底已全部整改到位。针对“2017年以来,市财政局从未对采购人、社会代理机构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对评审专家同类性质的违法行为处理随意性较大”问题,通过强化业务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学习、设立政府采购投诉评议委员会加强监督、完善行政处罚台账管理等措施,严格采购人、社会代理机构及评审专家管理,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坚决予以严肃处理。针对“2017年以来,市财政局未依法对市交易中心进行考核,市交易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差距较大,编制采购文件质量不高、档案资料缺失、敷衍供应商质疑及内控管理不严等问题较突出”问题,通过及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组建联合考核评价工作小组和督促建立完成内控管理制度等措施,对市交易中心2019—2020年度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考核,发现存在资料不完善、制度不健全、档案不规范、文件编制质量不高等7个方面问题,并限时督促于2021年6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
三、政府采购工作中作风建设和廉洁从业方面。针对“2017年以来,市财政局违规同意信息系统等18个不符合条件的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问题,通过强化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学习、提醒谈话、建立会商制度等方式,切实杜绝今后不再出发生类似问题。
四、政府采购领域问题整改落实方面。针对“2017年全省代理机构监督信用评价工作中反馈的‘信息公告内容不完整’等问题,仅向相关代理机构发出整改通知,未跟踪督办抓落实,在 2019年全省代理信用评价工作反馈问题中仍出现同样情况”问题,通过厘清主要问题、压实整改责任清单管理、建立月通报制度等措施,已于2020年底督促代理机构全部整改到位。
五、政府采购领域体制机制制度方面。针对“财政与审计、公安、纪检监察等机关(部门)协同联动不够,对代理机构、供应商的违法行为大多停留在行政处罚上,信用评价、联合惩戒、结果运用等机制不健全,没有形成整体合力”问题,及时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各监管部门案件协查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强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诚信记录的运用,2021年全市累计处理处罚采购人43家,代理机构18家,供应商18家,评审专家2人,其他公职人员或有关人员7人,累计罚款金额30.9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金额35.4万元。针对“监管监督部门有时对采购单位、评审专家、代理机构的处理偏轻偏软,尚未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系统的政府采购问责机制,存在自由裁量权过大、类案冲突、同案不同罚等情况。同时,着力调动各方参与政府采购的正向激励机制较为缺乏,利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乡村振兴、推动产业化发展缺少机制保障”问题 ,及时研究制定政府采购先进单位、个人通报表扬制度,加大部门联合惩戒查处力度,并将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评价、市级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采购人内控管理制度情况、政府采购名录库备选库清理等工作纳入财政监督检查计划,常态化开展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代理机构监督评价、采购人内控制度清理等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大力推进“政采贷”“832”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等工作,近两年,组织333家本地供应商入驻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832”平台,共计实现销售额7.59亿元,供应商数量及销售额均居全省第一。该项工作,分别在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财政部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调研座谈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以上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下一步,局党组将切实抓好巡察整改成果转化运用,充分发挥巡视标本兼治作用,把解决巡察发现问题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努力以高质量的巡视整改工作促进全市财政经济发展和党的建设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局党组反映,联系电话:3263273。
中共广元市财政局党组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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