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元 市 财 政 局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下达2025年第四批地质灾害防治专项
资金(省级)的通知
有关县(区)财政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四批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省级)的通知》(川财资环〔2025〕72号)精神,报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2025年第四批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预算及绩效目标如下(详见附件),资金专项用于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作。政府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列“23003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部门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列“2240601-地质灾害防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资环〔2023〕94号)有关规定,加快推动项目实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符合要求;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使用安全规范安全有效。
二、要全面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下达绩效目标扎实开展绩效监控,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5年第四批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省级)分配表
2.2025年第四批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省级)绩效目标表
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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