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的通知》(川财监督〔2025〕7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开展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1.广元市科学技术局
2.广元国际铁路港管理委员会
3.广元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4.广元市中心血站
5.广元市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检查范围
2024年1月-2025年4月各部门(单位)执行财经法规和严肃财经纪律有关情况,如有必要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和延伸至其他相关部门(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一是关注会计基础管理,是否存在未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会计核算不合规、财务会计资料不真实完整、账实不符、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费用报销是否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报账依据是否齐全等问题。二是关注预算执行管理,是否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是否存在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用途等问题。三是关注项目资金管理,项目实施主体是否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项目规划、实施方案、建设内容是否符合项目资金使用范围,资金支付是否合理合规,是否专款专用等问题。四是关注政府采购管理,是否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是否按照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依法实施采购等问题。五是关注津补贴发放管理,是否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或普发岗位津补贴、延续发放已取消的岗位津补贴、违规向一人同时发放多种岗位津补贴等问题。六是关注内控建设管理,是否建立“三重一大”等内部监督机制,是否建立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审计及风险评估等制度。七是关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是否超范围、超规格、超标准报销公务接待费,是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租车等情况,是否存在虚报冒领差旅费、带车公杂费未减半执行等情况,是否存在会议培训、节庆展会、考察学习、办公设备购置等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是否存在无实质内容的考察学习,是否存在无预算开展相关活动等问题。
(二)广元市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
四、检查人员
组长:张莉萍
成员:李正兵 张剑鸣 张媛媛 柳海 李胜武
五、检查时间
2025年6月—8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主动配合。要深刻认识会计监督检查是保障重大财税政策的贯彻落实、规范财经秩序、防范财务风险、遏制腐败行为的重要手段,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确保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实施。
(二)规范检查程序,严明工作纪律。检查组要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检查,如实反映检查结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得泄露被检查单位秘密,自觉维护财政干部良好形象。
广元市财政局
2025年5月21日
单位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60号 联系电话:0839-3263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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