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近期拟对广元市2022—2023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采购项目开展竞争性磋商服务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公开选择采购代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广元市财政局
采购项目名称:广元市2022-2023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情况:预算金额0元
二、代理服务主要内容
(一)按要求编制需求论证报告(需论证专家5人,其中法律专业1人)。
(二)接受采购人委托合法合规的编制采购文件及组织项目的评审活动(需评审专家5人,其中法律专业1人)。
(三)相关法律要求范围内的代理活动及流程。
(四)采购人要求的其他与本次采购代理相关工作。
三、代理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代理费用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本次代理费用预算控制价12000元,由采购人在代理活动全部完毕后支付。
四、采购代理人资质
(一)报名人须为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库内存续的合法代理机构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熟悉我市政府采购政策及工作程序,并在我市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负责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专职人员,自2019年以来具有代理服务类采购项目成功案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过重大违法记录,“信用中国”无失信记录。
五、报名所需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印章。
(二)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的代理机构库的注册备案证明截图,并加盖公司印章。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2019年以来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代理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并加盖公司印章。
(五)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信用中国”无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印章。
(六)关于代理本项目的初步方案,并加盖公司印章。
(七)代理服务费报价函,并加盖公司印章。
以上资料信封密封后加盖公章。
代理申请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料,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代理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公告方式与时间
本次公告在广元市财政局网站(http://sczj.cngy.gov.cn/)“电子公告”栏进行公告。公告时间:3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2021年10月11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市财政局4楼行政政法科,联系人:钟绣名,联系电话:0839-3265425。
(三)选择评审及结果公告反馈
采购人组织代理机构公开选择小组根据报名人递交的报名资料以及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查询结果按本公告第“七”项“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确定最终成交人(最高得分者),并在广元市财政局网站(http://sczj.cngy.gov.cn/)“电子公告”栏公告最终成交结果,其他报名单位不再公告和信息反馈,其报名资料不再退还。
七、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见附件
单位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60号 联系电话:0839-3263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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