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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财政局关于征集财政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5-13 来源:财政局法规科 分享: 【字体: 打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全省、市关于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集中整治工作要求,深入推进突出问题整治和重大民生实事工作,着力整治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现就公开征集财政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远洋捕捞”式异地执法、违规跨越地域界限执法、超越执法权限执法、超管辖权限执法等。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未严格执行罚缴分离、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将罚款与绩效考核挂钩、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等。

(三)乱收费问题: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继续收取已取消的费用、肢解收费项目、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违法违规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机构承担并收费、行业协会商会向企业违法违规收费等。

(四)乱罚款问题:以罚代管、错误适用罚款依据、随意顶格处罚或高额罚款、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小过重罚、滥用行政裁量权、畸轻畸重、显失公平、对已超过法定追责期限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等。

(五)乱检查问题:行政检查事项过多、频次过高、随意性大,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重复过度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实施检查、未按照公布的行政检查事项和标准实施检查、未按照规定程序实施检查,擅自部署专项检查等,违反“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乱检查等行为。

(六)乱查封问题:乱查封扣押,未经合法程序查封、过度查封、滥用查封权、查封超过法定期限、对不必要的财产进行查封等。

(七)其他问题: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徇私枉法、“吃拿卡要”、粗暴执法、执法不作为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的行为;违规在行政许可环节增设条件,违规设定或撤销特许经营权、资质许可等,妨碍经营主体平等准入、退出、迁移等,对外地经营主体搞内外有别的选择性监管、执法等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情形。

二、征集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线索反映渠道方式如下:

(一)邮箱:gysczjfgk@163.com

(二)电话:0839-3261834(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三)邮寄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60号(市财政局法规科)

三、相关注意事项

(一)反映线索时请注明“财政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并提供反映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

(二)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根据反映人意愿对反映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反映人应客观、准确、如实反映问题线索,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三)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财政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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