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文东: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及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03号)要求,我局对四川省财政厅移交的2017年度政府采购违法线索进行了再次调查核实,现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要求列明如下。
你在广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移动信息化系统平台租用(项目编号:GZCDY-2017-001)中作为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供应商超期缴纳投标保证金通过了资格审查,违反了《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第18条第1款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责令你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整改、加强学习,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并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我局。
广元市财政局
2019年6月7日
单位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60号 联系电话:0839-3263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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