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主题 | 文件内容 | ||
写信时间 | 2020-06-10 | 发布时间 | 2020-06-17 |
信件内容 | 请问《广元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广府办发[2014]19号)文件的具体条款是什么? | ||
回复内容 |
你好,来信收悉,现将你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为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我市制定了《广元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广府办发﹝2014﹞19号)。该办法明确了市级各单位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报销标准、等级和范围;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严格报批程序和报销管理;严肃监督问责机制,对违反该办法规定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如有疑问请咨询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电话:3317690。
此复。
广元市财政局
回复时间:202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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