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元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市财政局参照《四川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川财规〔2023〕2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广元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
一、起草背景、必要性及可行性
2018年,广元市财政局印发了《广元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广财发〔2018〕26号)。该办法实施以来,对加强和规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维护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权益,优化市级国有资本配置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国家和省、市层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国资国企改革政策,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提出了更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该办法明确的有效期为5年,目前已超过有效期。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形势下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有必要对该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扩展编制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将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遵循原则修改完善为“收支平衡,不列赤字;统筹兼顾,适度集中;相互衔接,讲求绩效;预算法定,公开透明”。
(二)完善收支范围。针对收入范围,按照中央、省、市加强政府统筹资源的要求,新增了特别利润相关表述。针对支出范围,根据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国资国企改革阶段性任务,对支出范围和国有企业改革成本支出的具体方向进行了适当调整。
(三)加强绩效管理。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新增绩效管理章节,从绩效目标设定、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绩效结果运用等方面对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广元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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