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化区财政局、水利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5〕75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区2025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如数(详见附件1),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农林水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项目实施。应根据任务清单(详见附件2)和相关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实施,加快预算执行,整装推进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灌排渠系工程应于2026年春灌前完成通水,确保工程及时发挥效益。
二、加强绩效管理。根据《四川省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3〕29号),同步下达2025年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详见附件3),执行中需调整和完善绩效目标的,应按程序报批。区水利、财政部门应在2025年11月28日前报送调整后的绩效目标,由市级部门联合报送水利厅、财政厅备案。绩效目标将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在预算执行中应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加强绩效管理。水利发展资金纳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板,加强日常监督,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1.2025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分配表
2.2025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任务清单表
3.2025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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